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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五)扩大基地规模。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蔬菜规模经营。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采取直接投资、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形式发展蔬菜生产。各市地要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最低菜田的标准,建设反季节蔬菜、精细蔬菜和外销出口加工蔬菜基地。支持蔬菜生产基地水、电、路、田等综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到2015年,全省新建标准蔬菜生产基地200个,发展专业乡(镇)100个、专业村1000个、蔬菜生产大户5000户。

  (六)发展设施蔬菜。加大以节能、低碳、高效、简易、实用为核心的生产技术攻关,利用光能、地热、热电余热、生物发酵等热量资源和新能源,积极发展设施蔬菜生产。应用新材料、新结构的棚室,提高设施蔬菜标准,最大限度利用热能。重点扶持大中城市、油煤矿区和地热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设施蔬菜。

  (七)推进标准园建设。支持标准化蔬菜园建设,在全省创建100个露地蔬菜千亩成方、设施蔬菜200亩连片的蔬菜标准园,全面带动蔬菜基地建设向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八)强化科技支撑。鼓励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开发、引进、培育耐弱光、耐低温和适应市场需求的蔬菜新品种,研究综合配套先进技术,加快科技创新。鼓励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机械,提高单位资源产出率。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完善和健全基层科技服务队伍。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蔬菜种植水平。

  三、壮大龙头企业,健全加工贮藏体系

  (九)发展蔬菜加工。鼓励各地通过招商引资、改组改造、联营联合等形式,培育和壮大贮藏保鲜、冷冻脱水、净菜包装、干制腌制、粉汁饮料等加工龙头企业群体。支持加工龙头企业建立创新中心,研发新产品,延长产业链条。到2015年,培育和壮大规模以上蔬菜产业化龙头企业80家以上,年蔬菜加工量达到100万吨,特色礼品菜占蔬菜加工量的20%。

  (十)完善贮藏设施。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冬春淡季蔬菜储备制度,增强城市蔬菜应急保供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等大中城市和蔬菜生产县,依托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建立大型冷库和贮菜窖,提高秋冬季蔬菜贮藏能力。鼓励蔬菜流通企业、蔬菜生产合作社和农民建设蔬菜贮藏设施。扶持加工企业改造和更新设备,建立蔬菜气调保鲜库,发展冷藏运输机械,完善蔬菜产、贮、销冷藏链,提高淡季蔬菜总体供应水平。到2015年,全省新建保鲜气调库20个,大型冷藏库50个,标准菜窖100万平方米,秋冬储菜能力增加7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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