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意见
(陕政发〔2011〕1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尽快改善我省公路、铁路沿线绿化面貌,全力推进重点区域绿化,促进全省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在公路、铁路两侧营造千里绿色长廊,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重要意义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我省公路、铁路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全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及铁路总里程达到1.4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800公里、国道3820公里、省道4356公里、铁路2724公里,形成“三纵四横五辐射”的交通网络格局。但是,公路、铁路两侧绿化相对薄弱,目前仅有6108公里道路完成绿化,占总里程的40%,有63.8%的高速公路、49.1%的国道、60.2%的省道、61.3%的铁路两侧尚未绿化。有的路段绿化档次不高,景观效果不好,与建设绿色陕西、生态陕西的要求不相适应。开展公路、铁路两侧绿化,不仅能改善道路沿线生态环境,而且对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不断开创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绿色陕西、生态陕西”为目标,充分调动全社会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大力实施公路、铁路沿线绿化、美化工程,在公路、铁路两侧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景观。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靠科技,提高质量;调整结构,促进增收;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分工负责,夯实责任。
三、建设范围、目标和标准
(一)建设范围:我省境内已建成和2012年前将建成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道路沿线直观坡面宜林荒山,道路沿线直观坡面25度以上坡耕地。
(二)建设标准:公路、铁路用地范围以外每侧林带宽度不超过5米,山区和高原沟壑区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直观坡面宜林荒山全部造林绿化,道路沿线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