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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10〕415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10〕278号)及温州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是状元岙港区的重要集疏运通道。本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温州东部半岛工程的开发建设,推动洞头经济和旅游发展。项目符合我省、温州市公路“十一五”建设规划。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起点为龙湾上岙,往东过灵昆大桥,在灵昆岛上沿灵昆公路拼宽半幅,与灵霓海堤并行,经霓屿岛、状元岙岛,终点为状元岙深水港区,主线长约36.7公里。同步建设一条连接线,起点接主线深门山北侧,跨洞头海峡,终点为洞头新城二期,与洞头连港环岛公路(1k+100)处相接,长约3.7公里。路线合计全长约40.4公里,其中特大桥、大桥约6830米/6座,隧道约150米/1座。在洞头县设公路养护站一处。
  该项目主线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约42亿元。建设资金除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约7.5亿元外,其余部分由温州市财政和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解决。项目法人为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四、招标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原材料、设备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五、其他
  该项目的建设将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加强水文、地质勘测,明确工程建设中环保、节能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和节约土地。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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