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永康110千伏花街变扩建等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能源〔2011〕4号)
永康市发改局、嵊州市发改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永康110千伏花街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永发改〔2010〕206号)、《关于永康110千伏桥下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永发改〔2010〕206号)、《关于要求核准110千伏嵊州城北(浦口)、富润输变电扩建工程项目的请示》(嵊发改农〔2010〕13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需求,保证电网的正常供电,同意建设110千伏花街变扩建工程、110千伏桥下变扩建工程、110千伏浦口变扩建工程和110千伏富润变扩建工程。项目法人分别为永康市供电局和嵊州市电力公司。项目建设地点详见附表。
二、项目建设总规模为扩建110千伏变电所4座,安装变电容量20万千伏安,并分别建设相应的无功补偿装置和系统二次设备。
1、110千伏花街变扩建工程:扩建110千伏花街变电所,安装1×5万千伏安变压器,新增并联电容器2×0.4万千乏。变电站内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一个,110千伏完善为内桥接线。在一期预留位置扩建相应配电装置。完善相应的二次系统设备。
2、110千伏桥下变扩建工程:扩建110千伏桥下变电所,安装1×5万千伏安变压器,新增并联电容器2×0.4万千乏。变电站内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一个,110千伏完善为内桥接线。在一期预留位置扩建相应配电装置。完善相应的二次系统设备。
3、110千伏浦口变扩建工程:扩建110千伏浦口变电所,安装1×5万千伏安变压器,新增并联电容器2×0.4万千乏。变电站内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一个,110千伏完善为内桥接线。在一期预留位置扩建相应配电装置。完善相应的二次系统设备。
4、110千伏富润变扩建工程:扩建110千伏富润变电所,安装1×5万千伏安变压器,新增并联电容器2×0.4万千乏。在一期预留位置扩建相应配电装置。完善相应的二次系统设备。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批工程动态总投资估算为4614.3万元,静态总投资估算约为4526万元。上述项目资本金1153.6万元,占动态投资约25%,由项目法人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向金融机构贷款解决,已取得贷款承诺。永康市供电局和嵊州市电力公司作为各项目法人,分别负责本区域内工程的建设、经营和贷款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