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统筹推进医改近期五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全民基本医保,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拓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逐步达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抓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以武汉为龙头,依托部省属医疗机构资源,构建中部医疗中心。实施健康湖北全民行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31、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责任单位:省人口计生委。
3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竞技运动水平,推进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33、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积极探索“三无”老人和“五保”老人集中、分散供养有效途径。切实关心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红十字事业。围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老龄办、省慈善总会。
以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重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34、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充分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支持和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加强调解仲裁制度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适时调整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的指导和监督,重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扭转部分职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的状况。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委财经办(农办)、省总工会。
35、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全面实施
社会保险法,着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基本解决困难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关闭破产等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纳入医疗保险、“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等问题,力争“五险”参保人数达到4386万人次。做好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提高待遇水平等工作。巩固和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推进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乡低保制度,逐步扩大救助范围,积极推动专项社会救助向其他低收入家庭延伸。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36、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抓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37、做好丹江口库区移民内安后靠及搬迁复建工作。责任单位:省移民局,十堰市政府。
2011年将继续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办好一批利民惠民的实事。
38、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25万人转移就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委财经办(农办)。
39、新建和筹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125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和扶贫搬迁8万户;解决30万户城乡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40、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力争试点面覆盖全省40%的县(市、区)。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