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健全教科研服务体系。
1.调整和完善教师进修学校功能结构。进一步整合区域内教研、培训、科研、电教、信息技术等机构的资源,建立 “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县级研训基地。突出教师进修学校的服务功能,建成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学科教学研究与管理中心、教师业务评价和学生学业评价中心、教师培训中心、电教与教育信息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学指导、培训研修、科研引领、电教和教育信息交流、质量评价及教育资源开发与推广等职能。
2.建立教科研工作责任制。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设立研究课题,对研究课题公开竞标,项目管理,并将课题研究及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对教科研人员考核和聘用的重要依据。
3.建立教科研协作机制。以研究项目或课题为纽带,创建由基层学校、高校、科研单位等共同参与的教科研联合体,加强教改信息交流,推进教改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结合,增强教科研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搭建教科研成果的展示平台。定期开展各级各类教科研交流研讨活动和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展示活动,打造教科研精品,大力推广优秀科研成果和典型的教改经验。
(六)健全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体系。
1.完善教育技术装备部门管理功能,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研究和教育技术服务,强化学校建设和装备等有关标准培训、专业化管理与技能培训、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维修培训。充分发挥教育技术装备部门管理与服务功能,指导学校建设和装备工作,监测教育技术装备招标,推广质优价廉的教育装备资源。
2.建立各级教育技术装备网络化管理平台,实现账、物管理一体化、标准和现状一体化,强化动态管理、实时管理、实时监测评估。
3.县级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要对县域内的教育技术装备的质量、整体功能、管理、使用效率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保证教育技术装备功能完备、正常使用,保证投资效益的发挥。
4.组织开展幼儿园玩教具、中小学自制教具研究、培训、评展、推荐工作。开展优秀玩教具、教具资源开发与推广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教学重要工作内容,将自制玩教具、教具工作作为评估幼儿园、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将玩教具、自制教具成果作为评价教师及教师晋升职称的内容之一。要按照《辽宁省幼儿园装备规范和配备标准》装备幼儿园的设施设备,配备玩教具、图书及活动区游戏材料。
5.努力实现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现代化,设备设施安全人性化,管理科学化、网络化,打造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强势,支撑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
(七)健全教师专业成长体系。
1.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鼓励教师参加学历提高培训,逐步提高教师的准入学历门槛,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普通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力教师达到5%以上,校级干部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做好教师队伍周期性全员培训。按照教育部《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五年一个培训周期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40学时。建立教师年度带薪脱产研修制度。应保证每一位专任教师在五年内至少有一周的时间到高校或高层次的培训机构进行提高性研修。建立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持证上岗。
3.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梯次结构。在县(市、区)范围内,建立起胜任、优秀、骨干、名师、教育专家等金字塔型教师专业成长梯次结构,逐步建立与职务评聘和培训任务相对接的教师专业成长模式。
4.完善县(市、区)、校两级联动的教师培训体系。学校(幼儿园)以全员参与的校(园)本培训为主,教师参加校(园)本培训的课时不少于继续教育总课时的50%;县(市、区)以骨干教师培训和专业提升培训为主。县(市、区)统筹区域内的培训资源,建立起基于需求的培训菜单和以名师工作室等为主要形式的培训基地,引导教师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培训项目,积极推进“购买服务”、“菜单培训”为主的培训模式。
(八)建立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价制度。
1.依托教师进修学校建立学生质量监测机制。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进行质量监测,并指导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