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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轮优秀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转发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轮优秀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通知
(粤卫办〔2009〕68号)


各地级以上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台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轮优秀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通知》(国艾办发〔2009〕11号)转发给你们。
  2003年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以来,我省国家级示范区台山市、阳东县和省级示范区斗门区率先按照国家示范区的有关要求,积极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和政策,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咨询检测、行为干预、母婴阻断、医疗救助和关怀支持等一系列综合防治服务,达到了挽救艾滋病患者生命、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对于探索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新模式,营造艾滋病防治良好社会环境,遏制艾滋病流行蔓延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江门台山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示范作用明显,荣获“第一轮优秀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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