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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商务领域流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商务领域流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桂商运发〔2010〕71号)


  根据商务部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为保障我区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供应,维护商务领域流通安全,繁荣节日市场,扩大城乡消费,确保全区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落实工作责任
  2010年,我区生活必需品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但下半年以来,粮、油、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2010年12月,我厅重点监测粮、油、肉、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价格长涨趋势放缓,但较上月仍上涨了1.8%-5.3%,比2009年同期上涨了8%左右。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然存在,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加之强冷空气南下造成的恶劣天气影响,保持市场供应稳定的不确定因素增加,加剧了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上涨预期,易引发消费者心理恐慌和集中抢购,可能对“两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产生影响。近期,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下发通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分析当前市场供求形势,密切跟踪生活必需品市场变化情况,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商务领域流通安全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搞好产销衔接,保障市场供应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全面搞好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本地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库存、需求、供应等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加强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指导本地区重点流通企业广开进货渠道,组织多层面产销衔接,安排好货源,增加年货等应季商品供应,重点抓好粮油、生猪、活禽、水产品、鸡蛋、奶类、酒类、蔬菜和日用工业品及家用电器等适销商品的货源组织,满足春节期间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密切跟踪粮、油、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消费需求变化,引导企业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加强与交通运输、铁路部门的协调配合,帮助企业畅通大宗地方商品运销渠道。要制定节日市场应急工作预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商运发〔2006〕26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和安全工作应急预案,选择当地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生产加工及批发、零售企业,建立应急保障供应联系机制,健全应急保供投放网络,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随时关注异常天气、突发事件对市场供应的影响,发现价格大幅波动、商品紧缺等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节日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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