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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成立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成立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委):
  根据《商务部关于切实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商运电[2010]247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我厅将成立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刘树森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副组长:熊家军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何国坚 自治区商务厅商贸处处长
  张澄波 自治区商务厅建设处处长
  谢 云 自治区商务厅运行处处长
  肖利前 自治区商务厅秩序处处长
  成 员:
  欧解新 自治区商务厅商贸处副处长
  周异助 南宁市商务局局长
  顾章伟 柳州市商务委员会主任
  李志刚 桂林市商务局局长
  宋彤宇 梧州市商务局局长
  熊赤锋 北海市商务局局长
  莫小林 防城港市商务局局长
  谢 强 钦州市商务局局长
  罗联华 贵港市商务局局长
  覃其勇 玉林市商务局局长
  古俊彦 百色市商务局局长
  刘耀宁 贺州市商务局局长
  韦祖林 河池市商务局局长
  徐继雄 来宾市商务局局长
  梁振云 崇左市商务局局长
  办公室人员:
  主 任: 何国坚 自治区商务厅商贸处处长
  副主任: 欧解新 自治区商务厅商贸处副处长
  苏 表 自治区商务厅商贸处副处长

  成 员:
  张振勇 自治区商务厅商贸处主任科员
  张春强 自治区商务厅运行处主任科员
  韦天保 自治区商务厅秩序处主任科员
  赵科庆 自治区商务厅建设处副主任科员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指导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拟定切实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对各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等。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按照(商运电[2010]2470号)和(桂商贸电[2010]1号)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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