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统字〔2010〕32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区直各单位,中直驻桂各单位: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的部署,决定开展我区2010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一)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统计工作或有志于从事统计工作,未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未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时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10年9月19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16:00,考试科目:统计法基础知识。

  四、报名时间

  2010年5月10日至8月20日止。

  五、报名地点及手续

  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及中直驻邕单位报考人员到南宁市统计局报名,不驻邕的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及中央驻桂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统计局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填写《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报名表》(广西统计信息网:http://www.gxtj.gov.cn首页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栏目可下载),并持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