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阜政发〔20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省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1〕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将阜城中小学布点规划实施工程纳入民生工程范畴,2011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4项民生工程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从2011年开始用5年时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三)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大城乡消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四)阜城中小学布点规划实施工程。按照《阜阳城区2006-2020年中小学布点规划》,分年度推进中小学和幼儿园新校建设工程,切实解决阜阳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大班额及超大规模学校现象,解决城区居民和进城务工子女上学难和入园难问题。2011年财政投入3亿元,完成城区11所中小学、6所幼儿园新校建设任务,新建居民小区同步配建22所中小学和幼儿园。
二、调整完善6项民生工程
(一)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从2010年起,国家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在2009年小学325元、初中525元基础上提高100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小学500元、初中750元提高到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2011年继续按照提标后的政策实施。
(二)调整高校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政策。从2010年秋季开始,国家进一步提高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水平,由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平均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2011年继续按照提标扩面后的政策实施,并将原高校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调整为“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