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梅州市委托梅州市西环高速公路程江至三角段代收车辆通行费次票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梅州市委托梅州市西环高速公路程江至三角段代收车辆通行费次票问题的批复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粤费〔2010〕18号)


梅州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报来《关于我市委托梅州市西环高速公路梅州收费站代收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次票及标准问题的请示》(梅市交字〔2010〕217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梅州市委托梅州市西环高速公路程江至三角段梅州收费站出口代收非梅州籍车辆通行费次票,收费车型统一按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分类,各类车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关于梅州市委托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次票问题的批复》(粤价〔2004〕270 号)执行,具体见附件。
  二、实施高速公路代收车辆通行费次票前,请充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梅州市西环高速公路程江至三角段梅州收费站代收梅州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次票收费标准表

车辆分类

车型分类标准

主要车型车种

收费标准

(元)

轴数

轮数

车头高度

(米)

轴距

(米)

2

4

<1.3

<3.2

小轿车、吉普车、的士头货车

10

2

4

≥1.3

≥3.2

面包车、小型人货车、轻型货车、小型客车

10

2

6

≥1.3

≥3.2

中型客车、大型客车、中型货车

25

3

6-10

≥1.3

≥3.2

大型货车、大型拖(挂)车、20英尺集装箱车

30

>3

>10

≥1.3

≥3.2

重型货车、重型拖(挂)车、40英尺集装箱车

4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