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预防保健机构:
现将《2011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1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2011年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工作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卫生部和市政府的各项要求,根据本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世博保障成功经验,弘扬世博精神,以“夯实基础、巩固成绩、拓新发展”为原则,确保医改、“十二五”规划和第三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和实施,确保本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一、全面完成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任务
1.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研究制定本市新增加基本服务项目的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探索建立项目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加强督导和考核,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2.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项目任务如期保质完成。研究落实本市新增重大服务项目,进一步强化培训和指导,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积极推进国家重大妇幼卫生项目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全面推进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总结和借鉴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经验,制定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口腔卫生、眼病防治等的区域和机构绩效考核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推进各专业公共卫生领域的绩效考核。
二、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和“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
4.全面启动实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简称: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及时落实项目经费和基建项目立项。建立项目科学和长效的管理机制,分解项目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经费预算。切实落实项目责任制,组织项目管理培训,定期开展督导,加强质量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