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报送、处理、发布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发布我省食品安全信息。
2.开展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发挥决策参谋助手作用。
3.积极宣传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及成效,定期向卫生部和全国食品安全办公室报送我省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各部门、各地食品安全工作动态。
4.充分发挥广东食品安全网作用。进一步整合各类信息和资源,建立全省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完善网上信息发布和查询服务。
5.结合《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一周年,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6.建立完善与港澳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处理机制。
(四)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管理工作。
1.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分析我省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2.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工作,必要时组织派出省专家组进行指导。
3.依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调查处理办法,组织修订《广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管理办法。
4.及时收集食品安全案件信息,组织做好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置和信息通报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
5.梳理汇集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及时总结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典型做法和经验,为食品安全监管分析研究以及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供案例素材。
(五)切实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
1.根据国家2010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要点,组织拟订并实施我省2010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2.加强对各地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导,组织各地逐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以卫生部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品物质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合共四批)为重点,组织各地、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公众的宣传,发动社会举报,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及时组织查处。
(六)加强对各地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督导。
1.按照省政府会议计划,召开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全省食品安全工作。
2.依照国家评估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对省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