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10年广东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
2010年广东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自2009年2月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两年左右的食品安全整顿。一年多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和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保健食品的集中整顿,突出做好问题乳粉、“毒豇豆”、“地沟油”等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的查处工作,深入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食品安全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保持了我省食品安全总体稳定的良好态势,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做好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水平,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贯彻《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各地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