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11年上海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
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及《上海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本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我局制订了《2011年上海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2011年上海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方案
卫生监督稽查是卫生部为落实依法行政,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所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为组织做好2011年本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根据
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
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及《上海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紧抓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落实,突出“一支队伍,两项调研,三个重点,全面提高”。建立完善一支业务全面、素质过硬的卫生监督稽查大队,开展医疗机构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工作的调研,今年外部稽查重点做好稽查日(每月双周四)稽查工作情况、实行告知承诺的公共场所许可项目和对医疗机构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等三方面的稽查工作。通过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市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指导,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外部稽查形式、稽查内容和稽查标准,组织市稽查大队落实本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二)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区县实际情况,制定区县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做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经费落实等保障工作,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