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省环科院研发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发改投资〔2010〕884号)
省环保厅:
你厅《关于要求报批浙江省环科院研发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浙环函〔2010〕248号)及附《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环科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将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全省环保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重要部署,有利于提升我省环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更好地为政府和企业提供环保技术支撑。同时,也将吸引国家环境保护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浙江)中心、浙江省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重点实验室、浙江省环保创新科技服务平台水平台以及省环科院工程研究中心入驻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符合临安市城市总体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科研试验楼、技术开发服务楼等。
总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
三、项目建设地址及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