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指导。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仅要做好本部门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还要加强对下级对口单位的工作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召开本行业全省会议、出台指导文件以及检查督促等方式,加强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该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统一平台建设。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本级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建设本地区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依托本部门门户网站或本地区项目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信息公开专栏,统一专栏名称、数据规范,统一提供数据发布和管理接口,避免投资浪费,促进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汇报机制,编发情况通报,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按计划推进实施工作的开展。
附件:1.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管理机构名单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试行)
附件1
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管理机构单
填报单位: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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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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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科(处)室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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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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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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