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珠三角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较为完善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基础信用信息管理,发布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2011年1月底前,我省东西北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或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制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2011年2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全省达到专栏开通率100%、专栏链接率100%、目录内容覆盖率100%的“三个百分百”目标。2011年2月以后,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转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阶段,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比较健全并持续完善。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负责部门,落实责任。全省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委、房产局均参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本部门的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到位。各部门应与本级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的建设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以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为目标,各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公开规范,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和项目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完整地发布公开信息。以信息公开为重点,建立和不断完善本部门本系统诚信体系。
(三)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着眼长远,建立信息发布和诚信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指导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定期对各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通报。
三、工作任务
(一)珠三角地区
1、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和信息发布工作。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试行)》,各部门应对已建立的专栏进行全面梳理和逐一对比检查,规范专栏设置和信息发布;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统一数据格式,分类分项发布信息。各部门也可结合本身实际,丰富专栏目录以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