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0〕550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委)、规划局、房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前阶段,我厅及珠三角地区九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先行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到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现根据省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关于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决定精神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治工办发〔2010〕37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如有重大问题请将情况反馈我厅。并将本部门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管理机构名单(实施方案附件1)于11月12日前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何志坚 电话:83133632 传真:83302269)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治工发〔2009〕9号),及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关于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决定精神和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治工办发〔2010〕37号),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