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全省各地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及广州“亚运会”前的施工安全检查的情况来看,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施工企业未能认真对自身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和承建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未制定排查整改的具体措施,对管理问题或主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各地检查以及我厅督查仍发现一些工程项目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整改。
(二)部分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不落实,主要表现为:一是没有督促工程项目部切实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二是没有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或未能对指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落实专人跟踪整改;三是安全监理细则内容不全面,缺乏针对性,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没有逐一制定监理细则。
(三)个别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成效不大,主要表现为:一是未能认真督促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施工企业自查发现的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不够了解,未能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二是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工作深度不够,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大。
五、表扬和批评
根据本次全省各地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及广州“亚运会”前的施工安全检查的总体情况,我厅决定:对工作成效较好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个市给予通报表扬;对我厅督查组所抽查的在建工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较突出的8家建筑施工企业、8 家工程监理企业及16名有关责任人(详见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发现的主要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一览表》)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六、三点工作要求
(一)相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上述被通报批评的施工、监理企业记入安全生产不良行为档案,并作出动态扣分处理,并根据督查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管理。
(二)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高层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