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填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建办许函〔2010〕662号)
各相关企业:
现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填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厅〔2010〕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企业向建设部上报资质申请或资质变更材料,除按原程序和要求申报外,需自行下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并通过该软件上传资质申请或资质变更的有关电子信息,打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受理信息采集表》随同申请材料一起上报建设部。如不能按此要求上报信息和资料,将直接影响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二、我厅将积极实施与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系统》数据传送的接口工作,届时本省企业可统一通过“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向建设部报送资质申请或资质变更信息并打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变更受理信息采集表》,请各相关企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