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要求填写《培训单位基本情况表》等并附有关材料,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各市签署意见汇总后报我厅(省属单位直报)。
四、监督管理
1.备案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2.培训单位备案材料造假或在培训过程中存在只收费少培训甚至不培训现象的,或有挂靠、转包等不规范培训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不再予以备案;
3.未经我厅备案的培训单位不得办理考生考试报名工作。
附:《培训单位基本情况表》、《培训师资一览表》、培训师资要求、培训课时要求
培 训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表
( 年度)
单位名称
|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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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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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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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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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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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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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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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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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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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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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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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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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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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承担
建设类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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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培训
备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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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市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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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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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
备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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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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