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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意见的通知

  四、工作重点

  (一)推进质量振兴,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各级政府要把质量问题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来抓,广泛深入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县、质量兴镇、质量兴业活动,全力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规划的发展重点,科学谋划质量兴市实施计划和方案,建立实施质量兴市战略考核机制和奖励机制,将质量振兴纳入地方政府和部门绩效考核体系,推动质量兴市活动在横向展开、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质量攻关活动,倡导推行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为主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实守信”的意识,加强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和产品召回制度,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对产品质量薄弱环节的科技攻关,加大对提高产品质量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同时,协助政府打击侵权行为。重点产业、企业要逐步形成产学研检一体化链条机制,强化产品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积极申请相关领域产品认证,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和经济效益。强力推动服务业企业完善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机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的各项标准和规范,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水平。积极开展与行业高端和强势企业的“对标行动”,确定标杆、查找差距、改进提升,逐步缩小与同行业先进企业的差距。

  (三)加强标准化工作。健全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内外先进标准情况,引导和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主动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动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同时制(修)订我市农业产业地方标准,运用技术标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快速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加快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步伐,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促进服务业规范化发展。

  (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制定我市名牌产品“十二五”培育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名牌产品培育工作。加大品牌建设“示范工程”的实施力度,本着“挖掘一批,培育一批,创建一批,壮大一批”的原则,做好中国名牌、驰名商标和河北省名牌、著名商标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生产规模大、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积极引导农产品创品牌,加大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力度,加强对具有原产地域特征的产品开发和保护。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和大型企业集团,促进现代服务业的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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