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意见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石家庄市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
为立足以质取胜、实现科学发展,为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打造诚信省会城市新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就在全市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大意义
质量关系一个地区的发展、和谐与稳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工程。落实质量兴市战略是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全市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我市质量提升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多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与名牌战略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质量兴县(市)、区,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质量工作不断加强,企业质量意识、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涌现了一批知名企业和品牌,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市质量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企业质量意识、品牌意识比较淡薄,对质量工作和品牌建设缺乏统筹规划与安排;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区域产品品牌带动作用不够强,企业开展品牌创建的基础与后续资源不足;促进质量兴市与名牌战略的配套措施和政策体系还不够健全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汲取三聚氰胺事件教训,振奋精神、重塑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把质量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切实把质量兴市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和战略任务来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