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
(粤经信技改〔2010〕101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及我省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对技术改造工作的认识
技术改造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一个重要形式,是以内涵式为主的技术进步和扩大再生产。技术改造具有投资省、技术新、消耗低、周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的特点,而且投资乘数效应大,杠杆作用显著,能快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技术改造,对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增长质量,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省工业经济面临的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产业结构调整与保增长的压力并存,部分产业产能过剩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节能减排任务艰巨。各级技术改造投资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切实推进和规范我省技术改造投资的管理工作。要正确把握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与优化投资结构的关系。在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的同时,应强调投资结构优化,切实贯彻国家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抑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建设的调控政策,严格审查限制类项目建设,禁止淘汰类项目建设,推动我省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正确处理严格项目审查和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在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行业准入等的前提下努力做到既为政府把好关,又为企业服好务。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贯彻落实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企业投资的自主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服务企业的各项工作,逐步建立一套依法依规、立足于市场的服务企业体系。
二、进一步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管理
(一)切实掌握各项规定和政策。
国家和省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法律、法规是指导技术改造投资工作的准则,是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的依据。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
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包括:行业规划、行业准入、投资管理、土地、环保、节能、招投标、安全、卫生等,这些政策涉及面广,关联性复杂。各级技术改造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系统学习,全面领会,切实提高贯彻和执行国家政策的业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