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填报二手车有关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粤经信商贸函〔2011〕131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配合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做好二手车市场发展现状调查摸底工作,现将商建规函〔2010〕56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填写辖区内二手车交易量情况,并按要求组织辖区内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填写二手车交易市场基本情况,汇总后请于2011年1月26日前报我委(商贸服务业处)。
附件:1.二手车交易市场基本情况表
2.商建规函〔2010〕562号(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二手车有关情况调查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章)
一、二手车交易量情况
注:"数据来源"栏填写二手车交易量数据来源,如:通过税务部门二手车交易发票量统计、车辆登记注册部门提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上报、企业报送或者其他来源(请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