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全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项目和开展广东省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发电〔2010〕161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根据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全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项目和开展广东省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程序
为提高工作效率,申报全国物流办和广东省“两业”联动示范项目同时进行。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挖掘本地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两业”联动发展案例,并做好组织申报发动工作。其中珠三角地区上报5个以内备选项目,其他地区上报3个以内备选项目。我委将组织力量评选出20-30个广东省“两业”联动发展示范项目,从中再择优挑选10个项目上报全国物流办申报国家“两业”联动示范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标准等参照全国物流办有关政策开展。
二、其他事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