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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范管理的通知

  2010年10月1日-12月31日,各地要对信息系统中所有验收合格农家店及配送中心进行全面清理,对项目信息重新确认,确保系统中的承办企业都经批准、信息真实准确,确保已验收合格农家店及配送中心项目信息与资金实际扶持项目结果相对应,对终止经营、取消直营或加盟关系的农家店或配送中心进行如实登记。

  附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改版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改版通知

尊敬的系统操作用户:

  为加强项目建设监管,简化操作流程,方便用户使用,对现行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进行了改版及完善,改版内容如下

  一、增加企业月报功能

  自2010年10月起执行项目建设信息月报制度,需要企业每月根据本省要求按时上报月报表,各省商务主管部门应在10日前对上月月报表进行审核汇总。

  二、增加企业年报功能

  企业需要每年初按时报送上一年度的信息年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对本地区企业年报信息进行查看。

  三、取消网上验收流程

  企业每年底一次性录入本年验收通过的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备案信息,各级主管部门只需查看核实企业录入的农家店及配送中心数量是否与国家财政已拨付验收通过的数量一致。

  四、万村千乡数据清理

  自2010年10月1日-12月31日,各地应对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清理,清理内容:

  1、清理系统中不属于万村千乡承办企业的企业相关信息,确保系统中的承办企业都经批准,并且信息真实准确。

  2、清理系统中未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农家店及配送中心的信息,并对所有验收合格农家店及配送中心的项目信息重新确认,确保与资金扶持项目及实际检查结果相对应。

  商务主管部门及企业在清理数据时遇到问题,可以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51665353-813(或544)。

  技术支持单位: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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