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定2010年广东省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试验区的通知
(粤经信信息〔2011〕55号)
各地级以上市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实验区实施方案》,按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2010~2012年)行动计划》(粤经信信息〔2010〕238号)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我省两化融合深入发展,我委组织开展“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试验区”建设工作。经各级有关部门申请、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认定深圳市、佛山市、广州开发区、佛山市顺德区、东莞市石龙镇为第一批“广东省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