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强化主要能耗指标公布制度。尽快公布各市“十一五”主要能耗指标,定期向各市通报季度主要能耗指标完成情况,争取试行月度通报制度。
(六)健全法规规范体系。
一是研究出台做好“十二五”节能的指导意见。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做好我省“十二五”节能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我省节能工作指导思路、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强化各项节能政策措施。
二是规范节能监察工作。制定出台《广东省节能监察管理办法》,明确节能监察对象、手段、程序以及责任等,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节能监察水平。
三是完善节能服务单位管理。制定出台《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对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申请条件、程序、监管等进行规范,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推动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水平的提高。
四是推动实施节能评估审查。推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落到实处,切实从源头上控制能耗的过快增长。研究制定《广东省工业园区节能规划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工业园区走节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五是完善节能项目管理。重新修订《广东省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项目的申报门槛、推荐评审以及监督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做好2008-2010年省节能专项资金的后续管理工作,尽快完成协议签署,并指导做好完工项目的验收工作。
(七)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体系。
一是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召开广东省“十一五”节能工作成效及情况新闻通报会,大力宣传“十一五”期间我省节能取得的成效。策划筹备好节能宣传周活动,尽早制定省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创新宣传方式和方法。继续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绿色出行等活动。举办首届节能国际展,为节能相关企业搭建一个更广阔的交流、推广、合作平台。
二是实施千企万人节能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实行节能分类培训。争取分别组织一批赴日本开展循环经济培训和赴美国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培训。组织一批公共机构节能培训、两批重点商贸酒店领域企业节能培训、两批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节能培训和两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培训。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十一五”是我省循环经济夯实基础的五年。五年来,我省相继完成了“三个规划、四个意见、五个办法”,即相继出台《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0-2020年)》、《广东省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和《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等三个专项规划,颁布了《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广东省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工作意见》等四个意见,发布了《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等五个办法。总的来说,我省循环经济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政策措施逐步完善,示范作用已初见成效。但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尚未在全社会形成统一认识,宣传推广有待进一步加强,出台的各项规划、意见及措施也有待进一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