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进一步促进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编制并发布第三批省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广目录。积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和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力争全年推广1200万只(台)节能产品。加强节能产品推广工作监管,将推广信息核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建立新的节能目标责任体系。
一是争取有利于我省的“十二五”节能指标。通过多种渠道向国家反映我省节能形势和面临的严峻挑战,为我省争取既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又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空间的“十二五”节能目标。
二是完成并印发“十二五”节能规划。根据国家“十二五”节能规划和省“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我省“十二五”节能规划,争取尽快通过省政府审定印发,为我省“十二五”节能工作提供指导。
三是分解下达节能目标。根据国家下达给我省的节能指标,结合全省各市实际情况,将“十二五”节能指标科学分解下达给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重点用能单位,并签订节能责任书,建立新的节能目标责任制。
四是对“十一五”节能工作算总账。修改完善各市政府和重点企业节能考核指标体系,对“十一五”节能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及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推动落实节能奖惩机制,召开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对未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地区严格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召开全省“十一五”节能先进表彰会议,对“十一五”省节能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完善节能预警监测体系。
一是加强节能跟踪监测。提请省政府解除节能预警应急响应,推动有计划分步取消对纳入预警调控企业的限产、停产等应急措施,全力将工作重点转向节能正常化措施,严防能耗出现大幅反弹。加强对本地区“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要加强跟踪和监测分析,继续做好全社会用电量和能源消费量的统计监测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二是推动能耗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能源利用状况季度报告审核和汇总分析工作。把商贸酒店重点用能单位纳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季度报送范围,实行网上直报。
三是完善季度形势分析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节能形势分析会,分析当前节能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节能工作。及时将节能形势报告报省政府,并提出进一步推动节能工作的意见建议。适时扩大参会范围,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帮助各地、各企业解决节能工作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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