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进节能降耗,为努力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2011年我省节能任务将异常艰巨,形势异常严峻,工作难度异常大。主要体现在:一是我省单位GDP能耗绝对值位于全国最低水平(除北京外),该指标已领先全国平均水平10年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全国最先进水平,节能潜力较小,再往下降的空间非常有限;二是工业化、城镇化步伐还将加快,我省产业结构重型化趋势将加深,淘汰落后产能的余地不大,居民能源消费将刚性增长。三是节能指标任务可能更重,国家倾向于要求东部地区在“十二五”期间承担更重的节能任务,这将给我省节能工作带来空前压力。
2011年,全省节能工作要实施好“百千万”节能工程(计划),建立健全四个体系。具体如下:
(一)开展“双百”节能市场化服务工程。
一是积极培育节能服务队伍。积极向国家推荐实力较强的节能服务公司,争取我省有更多的企业列入国家备案企业名单。培育发展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公布第五批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名单。鼓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培育和公布本地区节能服务单位,鼓励更多的企业和单位参与节能服务工作。鼓励节能服务单位积极开展节能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开展用能诊断、制定方案、开展节能改造等。
二是规范省节能服务单位管理。研究制定省节能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对省节能服务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提高节能服务单位总体水平。对第一、二批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进行重新评估,对实力弱、服务水平低、工作业绩差的单位予以淘汰调整。
三是鼓励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出台我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节能服务单位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程序、标准、监管等进行规范。试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制度,将项目合同备案作为财政奖励的重要依据,及时掌握我省合同能源管理推行情况。积极向国家申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金,争取国家对我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倾斜。
四是推广表彰示范项目和单位。争取通过各方的努力,约100家节能服务单位完成100项节能服务项目。会同省财政厅组织评选一批省优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并大力推广其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省节能先进表彰范畴,优先推荐为省节能先进单位、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