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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务实搭建政银担企合作平台。牵头组织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基地,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合作,搭建融资服务平台,重点支持一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项目,推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集聚发展。组织有效开展政银担企融资合作洽谈活动、融资服务推介会、股权融资活动和投融资论坛等各种形式的融资服务活动,整合各方资源,实现银担企对接。

  (三)认定一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根据粤发〔2010〕16号文件精神,支持各地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出台《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认定办法》,认定和扶持一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树立标兵,推广先进,促进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开展全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现状的调研。

  (四)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落实国家扶持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组织信用担保机构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和国家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加强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开展信用担保机构征信评级工作,做好半年(1月20日、7月20日前)上报本地信用担保机构统计工作。提升全省信用担保机构中高层管理者的综合素质,举办第三期广东省信用担保行业总裁研修班。出版广东省担保行业信息刊物,打造全省信用担保行业信息平台。引导信用担保机构加大产品与服务创新,包括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中小企业新型融资产品和服务。

  (五)加强对外交流和开拓中小企业融资合作。大力扶持和鼓励更多民营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加快民营企业与海外市场对接。办好沃特金融广东峰会,全面推进各项对外交流合作,帮助中小企业海外上市融资。鼓励境内外有实力的战略投资人和机构投资人对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组织一批民营企业投融资对外合作项目,做好培训服务。利用粤财控股旗下多个金融工具优势,发挥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协同效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定制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六)争取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有突破。联合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等银行机构,在全省范围内推进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鼓励各地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与银行开展合作,发动企业参与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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