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1.做好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总结。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0〕7号和国发〔2010〕12号文的精神,按照《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各地市和省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推广成效较好、操作性强的做法,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
2.完善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措施。加快成立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尽快设立我省淘汰落后产能专项鼓励资金,加大淘汰落后产能资金引导力度。开展2010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省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和下达工作。组织各地申报2011年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督促省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对淘汰落后产能的新要求,研究制定包括职工安置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3.开展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验收考核。制定我省淘汰落后产能验收标准,组织各市开展自查验收。按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验收要求,牵头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制定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建议以省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顺利完成国家对我省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考核。
4.制定实施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开展我省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的调查摸底。制定上报国家2011年我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做好各市和企业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督促各地、有关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关停落后产能,拆除设备和生产线。组织对各市完成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核查和省行业主管部门的现场验收。
5.做好发展先进产能工作。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制订,合理规划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和行业。推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等手段,实现先进产能与落后产能的“等量置换”。协调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加大对我省先进产能项目的支持力度,争取实施一批发展先进产能项目。
6.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宣传报道在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中出现的企业转产转型、兼并重组、节能减排、职工安置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好国家和省有关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宣讲工作,营造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专刊和淘汰落后产能专栏等宣传平台,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宣传、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
(二)选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突破口,带动传统产业整体提升。
在继续落实联合惠州、云浮印发的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基础上,选择建筑陶瓷作为传统产业整体转型升级的重点,指导地区、企业从设计、研发、技术创新、工艺装备、产业链完善以及营销网络建设等环节全面提升。重点抓好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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