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三届湖北省优秀专利项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鼓励和调动我省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提高我省专利技术的转化率,促进和推动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及产业的发展,使专利技术更好地为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服务。我局决定开展第三届湖北省优秀专利项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参见湖北省优秀专利项目奖评选办法。
二、注意事项
(一)专利权人应按要求填写《湖北省优秀专利项目奖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地知识产权局,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按照《湖北省优秀专利项目奖评选办法(暂行)》中的申报要求,对申报的参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从中择优筛选3-4件向我局推荐。
(二)优先申报和推荐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通过专利运用、保护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鼓励报送曾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胜诉的项目,以及积极提出PCT国际申请、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项目。
(三)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申报材料中必须附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电话:010-62083202/3643/3717)对该项目出具的查新检索报告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评奖。
(四)外观设计专利项目,要重点围绕申报家电、数码产品及配件、交通工具、家居用品、时尚休闲产品领域申报。
(五)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请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书面申报书原件1套(湖北省优秀专利项目奖申报书(外观设计)应与优秀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奖重点申报领域表,以及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成册);项目彩色照片2份(12.5cm×8.5cm即5〃);及申报书和照片电子件(可以刻录光盘方式)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中央在鄂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可与2010年6月10日之前直接向我局进行申报。
三、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四、获得湖北省优秀专利项目奖的专利项目将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中国专利奖的评选活动。
五、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