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填报企业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有关情况的通知
(武安监管〔2011〕21号)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安监局,市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0〕27号)精神,市安监局将对全市企业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摸底调查。现将《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
关于填报企业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有关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填报工作(统计表式样可从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安全培训栏目下载)。3月11日前,请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报市安监局监管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