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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督导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督导工作的通知
(武知发〔2010〕15号)


各区知识产权局: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维权督导工作的函》(管函[2010]39号),我局定于2010年6月-11月在全市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督导工作。现将《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督导工作方案》发给你们,望结合各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督导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武汉市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督导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执法在营造创新与发展环境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加强本系统的执法和维权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维权督导工作的函》(管函[2010]39号)、《关于印发2010年区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的通知》(武知发[2010]10号)精神,拟订我市执法维权督导方案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4.26“雷雨”、“天网”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以及本地其他有关执法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执法检查次数、出动人数、检查商品(药店)数、查处冒充专利产品数、专利诈骗线索追踪情况等。
  (二)参与专利纠纷处理情况,包括专利侵权纠纷受理数、处理数以及其他纠纷调解情况。
  (三)日常执法工作情况,包括执法办案工作量基本情况,执法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执法机制、队伍、条件和制度建设情况、专利执法数据上报情况,跨部门、跨地区执法协作情况、“5.26”工程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情况和积极主动为辖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工作情况。
  二、督导方式
  根据全市执法工作安排及各区实际,我局将具体承担执法维权督导的组织与实施工作。本次执法维权督导工作采取书面督导与实地巡查督导相结合的方式。书面督导工作主要由各区按照本次执法督导的内容以及《关于印发2010年区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在我局进行实地巡查督导前,先行对辖区的执法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和整改,并报送相关文字材料。实地巡查督导主要采取座谈、查看相关资料等形式,我局将按照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在各区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实地巡查督导。
  三、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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