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信息收集
突发事件信息的来源包括:
投诉举报信息:12365举报平台、消费者投诉、网上留言、信访等方面收集的风险信息。
执法监管信息:在市场准入、注册备案、执法查处、监督抽查等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风险信息。
主动监测信息:市局安排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获取的风险信息。
实验室检验检测信息:有关技术机构在日常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风险信息。
媒体网络信息:各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开的风险信息。
通报信息: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等通报的风险信息。
转办信息:有关部门或领导机关批转处理的信息。
3.3信息评估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危害性、影响程度和区域范围,设置以下突发事件三级预警级别:
三级预警:指重要情况,需要进一步关注和研判,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二级预警:指重大事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包括: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违法添加物、不明化学物质或其他物质、特殊食品处理工艺;有可能发生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会导致影响地域广泛,境内外广泛关注,经济损失巨大,危及产业发展安全,甚至危及经济社会发展安全或社会安定。
一级预警:指特别重大事项,需要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包括: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的违法添加物、不明化学物质或其他物质、特殊食品处理工艺;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人员伤亡,但影响地域广泛,受到境内外广泛关注,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影响产业发展安全,甚至危及经济社会发展安全或社会安定。
3.4信息报送
报送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原则是及时处置,及时报送,边处置,边报送。报送的信息应包括:信息概述、信息来源、收集时间、产品种类、产品数量、产品流向、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络方式)、监测数据、判定标准、监测机构、处置情况及进一步处理意见等。需要保密或暂时不宜公开的,需遵守保密规定。
一级风险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同时用书面、电话、网络等方式立即报送上级质监部门和当地政府;
二级风险信息:应在当天(24小时内)以书面和网络报送上级质监部门和当地政府。
三级风险信息:应在一周内内通过书面和网络报送上级质监部门。
3.5通报发布
3.5.1 通报范围: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3.5.2 通报方式:市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在2小时内向上级质监部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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