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单位:财务处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
按照《武汉市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和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完成全市24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新建、扩建、改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分管领导:柯智明
责任单位:自然生态保护处 责任人:鲍丽村
协助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处、市环境监察支队
五、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
设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11年至2015年,逐年加大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
分管领导:柯智明
责任单位:财务处 责任人:秦工一
协助单位:自然生态保护处
六、开展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度。从2010年开始开展农村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试点,且试点数量逐年增加, 2015年底以前在每个远城区建立1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每半年开展1次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监测,在2015年以前,至少开展一次全指标(GB3838-2002中109项指标,GB/T14848-9中的39项指标)全监测。
分管领导:夏喜平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责任人:梁胜文
七、开展农村地区工业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从2010年开始,每年制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并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2010年10月30日前以市环保局名义印发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11月30日前印发整改通知。
分管领导:赵建国
责任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 责任人:张军
协助单位:污染防治与控制处
八、推动各级农村“以奖促治”环保项目的完成
按照中央、湖北省及我市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项目下达时的要求,圆满完成各个项目的竣工验收。
分管领导:柯智明
责任单位:自然生态保护处、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