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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参加第二期全国市县物价局长轮训班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参加第二期全国市县物价局长轮训班的通知
(青发改价格[2010]641号)


各州(地、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的安排,现将我省参加第二期全国市县物价局长轮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根据我委安排和各地报名情况,确定我委以及西宁市、海西州、海北州价格部门共5名同志参加第二期全国市县物价局长轮训班。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6月21日(星期一)报到,22日开班,培训学习一周左右。

  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滨花园大酒店。具体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安四路54号。电话0335-5929000、5929060。

  三、有关事项

  (一)费用标准。培训班食宿费自理一部分,按每人1000元收取。

  (二)需要接站的同志,请将出发站、到达站的航班(车次)和时间,同行人数,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等,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短信形式尽早告知河北省秦皇岛市物价局。

  联系电话:0335-3659917 ;0335-3659930(传真)。

  电子邮箱:qhdwjzb@163.com。

  联系人:刘亚斌13091382345;负责人:涂德楼(秦皇岛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13633339690。

  (三)北京站至北戴河站(或秦皇岛站)的火车票,请在网上查询车次后,在出发地售票处尽量提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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