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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武环办〔2010〕10号)


各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分局:

  为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环境质量,现将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10]10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把其作为防治农村环境污染、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精心组织、专人负责,加强与当地畜牧部门的沟通,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于2010年9月25日前将摸底情况、整治计划和3个汇总表(《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附表1-3)报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排污单位数据库,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纳入环保日常监管范围。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典型违法案件一查到底。

  三、2011年10月市环保局将组织一次全市畜禽养殖业环保专项检查,对前期工作进行督查,各局应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和3个汇总表(《全省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附表1-3)报市环境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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