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监察厅、省环境保护厅、国家电监会西北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
(青发改价检[2010]592号)
各州(地、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监察局、环保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察部等六部委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特急发改价检〔2010〕10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做出如下安排,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电价检查对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重要意义,并组织检查人员系统学习有关差别电价、脱硫电价、上网电价等电价政策,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时限和检查重点及时开展此次电价大检查工作。
二、此次检查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监察厅、省环保厅、国家电监会西北监管局负责组织部署,省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具体实施。我省检查工作从2010年6月10日开始。各地价格、环保部门、电力监管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属地检查和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检查面达到100%。国家直查检查组主要检查省电力公司、西宁供电公司、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省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海东地区、海西州电网公司、青海桥头铝电有限公司、唐湖发电厂进行直接检查,并组织督导组对各地检查工作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