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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西宁市沈家沟垃圾填埋气发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西宁市沈家沟垃圾填埋气发电厂上网电价的通知
(青发改价格[2010]557号)


西宁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西宁市发展改革委报来的《关于申请核定西宁市沈家沟垃圾填埋气发电厂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号)精神,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沈家沟垃圾填埋气发电厂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95元,自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垃圾填埋气发电价格高于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0.245元/千瓦时)的差额部分及发电项目接网费等,由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统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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