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批复核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发改外资[2010]456号)
省卫生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近日下发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委托审批复核确认书》(发改外资核字[2010]024号)确认书。我委《关于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引进医疗设备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青发改外资[2010]181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确认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借用奥地利政府贷款项目外债规模800万欧元,有效期自2010年5月4日起2年。请在规定的有效时限内,依法办结借用国外政府贷款的相关手续,过期自动失效。
请项目单位据此按照基本建设程度开展下一步工作,抓紧落实各项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设备购置请按上述复核确认书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