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市储备公司要做好重要副食品储备的生产供应和实物管理工作。要强化目标责任制,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做好重要副食品储备的市场化运作。要精心组织重要副食品储备的生产供应,在保证完成政府储备任务的同时,确保节假日、生产淡季和遇突发事件时重要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不积压。要严格加强重要副食品储备的实物管理,所储备重要副食品要分门别类,实行专库专储、专人管理,严格在库保管,确保重要副食品储备的安全和完整。要建立正常的重要副食品储备换库制度,重要副食品储备的轮库更新必须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所发生的费用和价差支出采取以收抵支的办法由市储备公司自行解决。
生猪活体储备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生猪活体饲养基地(场),以规避市场风险。冻鲜肉的储备待国内冻鲜肉公开招标平台建立健全后,将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收储。
第九条 清真牛羊肉储备经营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清真牛羊屠宰加工要坚持阿訇下刀,肉品存储、运输等都要实行专库专车专门化管理,并按照规定的卫生和质量标准检疫。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要对清真牛羊肉储备经营进行监督检查,保障清真牛羊肉的市场供应以及肉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 参照国家肉品、食糖储备的现行补贴项目和标准,结合重要副食品储备经营特点和市场实际,我市肉品、食糖储备费用补贴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猪肉补贴项目和标准
1.冻肉:冻肉储备补贴包括贷款利息、运杂费、冷藏保管费、商品损耗、检疫检验费等5项。其中:贷款利息按照实际储备数量、时间和当期贷款利率计算;运杂费按照360元/吨计算;冷藏保管费按照4.50元/吨·天计算;商品损耗按照8‰(其中运输途中损耗、仓库保管损耗各占4‰)计算;检疫检验费按照70元/吨计算。
2.鲜肉:鲜肉储备补贴包括贷款利息、运杂费、商品损耗、检疫检验费等4项。其中:贷款利息按照实际储备数量、时间和当期贷款利率计算;运杂费按照360元/吨计算;商品损耗按照8‰(其中运输途中损耗占5‰,仓库保管损耗占3‰)计算;检疫检验费按照6元/头计算。
3.生猪活体:按照50元/头计算。
(二)清真牛羊肉补贴项目及标准
清真牛羊肉储备补贴包括贷款利息、运杂费、冷藏保管费、商品损耗、活牛羊周转储备费、检疫检验费等6项。其中:贷款利息按照实际储备数量、时间和当期贷款利率计算;运杂费按照360元/吨计算;冷藏保管费按照4.50元/吨·天计算;商品损耗按照11‰(其中估重损耗占10‰;伤残病死牛羊损耗占1‰)计算;活牛羊周转储备费按照100元/头计算;检疫检验费按照8元/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