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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1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二)《统计报表制度》中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勘察设计企业应于每季季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平台填报上季统计数据。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季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催报、审核工作。

  (三)各市年报汇总表上报的具体要求

  1、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2011年3月18日前完成2010年年报数据的催报、审核工作。

  2、报送2010年本市勘察设计企业年报汇总表一套,封面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报送《地区年报汇总说明表》(见附件2)和年报统计分析(结合本年数据,对本地区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做简要分析)。

  4、报送本市勘察设计企业名录一份。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请与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凌红梅,联系电话:(020)87251571,传真:87251025,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90号粤海凯旋大厦901室(沙河顶19路军牌坊旁)。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人员名单

  2.地区年报汇总说明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

 

主管科室或部门

 

传真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单位分管此项  工作的领导

 

 

 

 

 

主管科室或

部门的负责人

 

 

 

 

 

具体负责统计    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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