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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粤建质函〔2011〕17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促进全省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我厅于10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535号),组织开展了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的内容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管职能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检查的范围为在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检查分为三个阶段:企业自查、各地组织抽查和我厅组织督查。

  据统计,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组织抽查在建项目1083个,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共发放整改通知书382份,停工通知书23份。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使存在的质量隐患和通病问题得到消除。

  我厅于11月29日至12月3日,对深圳、珠海、韶关、清远、湛江、阳江、中山、江门、汕头、潮州10个城市进行了督查,抽查了30项在建工程,其中,住宅工程15项、公共建筑工程11项、市政桥梁工程4项,发出执法建议书4份,责令4个工地停工整改(情况见附件)。

  二、主要工作情况

  从此次检查的情况来看,我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在健全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体现在:

  1.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视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工程质量监督收费取消后的工作经费保障问题,同时还引进技术人才,加强质量人员培训,健全工程质量队伍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行为,使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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