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0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0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粤建办市函〔2011〕42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2011年执行新的“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为做好我省建筑业2010年年度报表及2011年定期报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资质的企业均应按要求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建筑业企业从2010年年报开始直接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行业统计”网页,凭粤建通法人卡进入“广东省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平台(建筑业统计)”(简称建筑业统计工作平台)填报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所填统计数据与“三库一平台”有关内容关联。

  二、2010年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报送要求

  (一)2010年年报

  1、建筑业企业须于2011年3月30日前登录建筑业统计工作平台, 在线填报2010年年报数据,打印由该系统生成的报表,每张报表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后送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属建筑业企业的纸质报表直接报省建设信息中心。

  2、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建筑业统计工作平台审核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数据,形成书面汇总表(要求分别按地区汇总和按资质等级汇总),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4月10日前报省建设信息中心。

  (二)2011年定期报表

  1、月报报送月份为2011年2-12月(1月免报),建筑业企业须于每月月后20日前登录建筑业统计工作平台, 在线填报月度统计数据(遇节假日不顺延)。

  2、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企业报表上报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建筑业统计工作平台完成企业数据审核、汇总。

  三、为掌握统计报表制度和报表系统操作,我厅拟委托省建设信息中心在2011年3月举办培训班,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辖区内的建筑业企业参加统计培训。各企业应于2月28日前登陆广东建设信息网主页的“建筑业统计培训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建设信息中心另行通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