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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计财处负责落实项目资金。
  信用中心、注册分局、执法局、消保处、市场处、商标分局按照身份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三大类信息内容,制定《数据目录》,建立个体工商户数据采集标准,明确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所属业务种类。
  信息中心与项目承建方协商,确定数据对接方面的技术方案。
  信息处负责配合项目服务采购及提出本部门的需求。
  法制处负责依据《规定》、《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的公开和使用提出意见。
  监察处对项目服务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二)数据清理阶段(2011年2月-5月)。
  主要任务是根据需求分析阶段确定的《需求报告》、《数据目录》,对个体工商户的身份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进行清理和入库。
  信用中心负责协调系统成员单位进行本单位个体工商户信用数据的清理和汇总。推进系统数据建设,在市局个体工商户身份信息入库后,协调系统成员单位将个体工商户其他身份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入库。
  注册分局按照成工商办发〔2010〕145号文关于“数据质量建设年”的工作要求,结合个体工商户系统建设需要,组织协调区(市)县工商局通过“金信工程”完成全市个体工商户基础身份信息等数据的清理工作,对问题数据按“一数一源”原则组织更正。
  执法局按照成工商办发〔2010〕145号文关于“数据质量建设年”的工作要求,结合个体工商户系统建设需要,组织协调区(市)县工商局通过“金信工程”完成全市个体工商户的处罚信息的清理工作,对问题数据按“一数一源”原则组织更正。
  消保处组织协调区(市)县工商局通过“金信工程”完成全市个体工商户食品流通许可的清理工作,对问题数据按“一数一源”原则组织更正。
  市场处组织协调区(市)县工商局通过“金信工程”完成全市个体工商户监管信息的清理工作,对问题数据按“一数一源”原则组织更正。
  商标分局负责完成全市个体工商户相关驰(著)名商标的清理提交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相关业务处室数据清理的技术保障工作,协调“金信工程”承建方配合本项目承建方,完成“金信工程”个体工商户信息与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系统的技术对接工作。
  区(市)县工商局负责清理数据的具体事务,通过“金信工程”完成个体工商户身份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的清理工作,对问题数据按“一数一源”原则组织更正。
  (三) 设计开发阶段(2011年1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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